食品厂洁净车间生产区的第1要求与互补干扰的流程布局
食品厂洁净车间生产区的第1要求与互补干扰的流程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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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最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现最终灭菌,但灭菌后无菌操作的工艺,应在洁净车间生产区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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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车间生产区,应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最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处理场所,不能最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产品封罐、成型场所,产品最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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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洁净车间生产区应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生产线布局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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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洁净车间生产区内相互联系的不同车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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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料前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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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洁净车间生产区内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并应严防交叉、混淆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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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验室宜独立设置,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对产品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的,应设洁净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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